甘南县吉翔秸秆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章 程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张吉欣和孙凯翔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甘南县鑫吉翔秸秆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甘南县鑫吉翔秸秆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甘南县查哈阳乡曙光村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一)一般经营项目:秸秆燃料加工、销售; (二)许可经营项目:无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认缴情况: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张吉欣 230903197610140311 货币 人民币 8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0 日孙凯翔 230306198104054219 货币 人民币 2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0 日实缴情况(首期):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张吉欣 230903197610140311 货币 人民币 16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0 日孙凯翔 230306198104054219 货币 人民币 4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0 日余缴情况: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张吉欣 230903197610140311 货币 人民币 320 万元 2024 年 5 月 15 日孙凯翔 230306198104054219 货币 人民币 8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