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外包工程队管理制度1 目的为落实我矿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井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搞好我矿安全生产,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对服务于我矿井下的临时和长期外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对服务于本矿的外委队伍及人员的管理.3 引用文件3。1《嘉乐泉煤矿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4 术语与定义外委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是指服务于本矿,不列入本矿编制的以外包形式进入的长期或者短期技术性或辅助性人员。5 职责5。1 企划部负责外委工程的招标,包括外委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订、工程结算等,并将外委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项目、施工时间、施工内容等详细情况通知安监处、调度室。5.2 调度室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进行监管.5。3 安监处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监管,并负责外委施工单位服务期的安全监管.6 管理内容及要求6.1 井下临时施工人员的管理6。1。1 井下临时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由矿相关工程负责部门进行安全监管。6。1。2 井下临时外委单位施工时矿相关工程负责部门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6.1。3 矿相关工程负责部门的负责人是井下临时施工单位的协调负责人,负责参加矿的各种安全会议,井下临时外委单位施工发现的问题由矿相关工程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6.1。4 井下临时外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入井须知内容,经矿培训中心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相关考试合格后,取得“嘉矿入井资格证” 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入井时自觉遵守我矿入井检身制度。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还必须参加本矿各类安全培训,考试成绩记录在案,进入井下必须佩戴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6。1。5 从事矿业生产的有关工作的临时外委人员要按正式员工对待,发给必要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损害事故的,由违反规定者个人承担事故责任。6.1.6 外委工程承包方使用井下电源时,必须向矿负责外委工程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委部门根据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其事.6.1。7 外委工程承包方在井下焊工动火时,必须按本矿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6。2 外包施工人员的管理6。2.1 外委单位施工人员工作时间按我矿作息制度执行,假如提早或者推迟下班,经调度室、安监处及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调整。6。2.2 招标时,企划部对外委工程承包方实行严格资质审查,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