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医院进行医疗救治、业务进展的重要物质条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服务事业的物质基础.为法律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本着“合理、节约、必须”的原则,经医院讨论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保障和促进医院医、教、研等方面的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行业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和《XX 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拨给医院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法律法规等确认的固定资产。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监督检查、统计、综合评价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第五条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七条 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具有通用设备的管理,其他专用设备(含实验室设备)由设备科管理(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㈠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法律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㈡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分类统计、明细账、卡管理,确保明细账与实物相符;㈢监督、检查各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㈣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㈤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㈥对归属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和统计工作.第八条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