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身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精神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管理 1、不能将病人的病态言行作为谈笑资料
病历应保密,要尊重和爱护病人
2、对待病人态度和气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不能办到的事应耐心说服解释,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必须熟悉病人的姓名、面貌特征、病情、家庭住址、风俗习惯、护理要求等
4、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机智,处理要果断,确保病人安全
5、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开不良剌激
不得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及预后等
6、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不得接受病家馈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不得向病人或家属泄露医院内部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家庭住址等
8、对病人极端负责任,发生差错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医生和护士长共同处理或抢救
二、病区管理 1、由病员代表组成休养员组织,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病员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意见,做好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2、病区大门及各室应随手锁门,钥匙要妥善保管
严格执行病区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4、病人入病区,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它危险和贵重物品禁止带入
病人衣物、食品等交总务护士保管,双方签名
5、做好饮食护理,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6、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和作息时间进行,除特别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舞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
7、探视病人按”探视制度”执行,病情需要或特别情况,须经经管医生同意,可在指定地点会客
三、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新病人中有严重自杀、外逸、冲动毁物行为的及保护约束病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并有工作人员陪伴
3、认真做好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三防(防自杀、外逸和冲动毁物)病人重点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