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身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精神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管理 1、不能将病人的病态言行作为谈笑资料。病历应保密,要尊重和爱护病人。 2、对待病人态度和气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不能办到的事应耐心说服解释,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必须熟悉病人的姓名、面貌特征、病情、家庭住址、风俗习惯、护理要求等。 4、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机智,处理要果断,确保病人安全。 5、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开不良剌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及预后等。 6、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不得接受病家馈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不得向病人或家属泄露医院内部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家庭住址等。 8、对病人极端负责任,发生差错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医生和护士长共同处理或抢救。 二、病区管理 1、由病员代表组成休养员组织,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病员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意见,做好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2、病区大门及各室应随手锁门,钥匙要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区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4、病人入病区,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它危险和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等交总务护士保管,双方签名。 5、做好饮食护理,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6、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和作息时间进行,除特别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舞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 7、探视病人按”探视制度”执行,病情需要或特别情况,须经经管医生同意,可在指定地点会客。 三、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新病人中有严重自杀、外逸、冲动毁物行为的及保护约束病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并有工作人员陪伴。 3、认真做好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三防(防自杀、外逸和冲动毁物)病人重点巡视. 4、加强病人洗澡、理发、刮胡须、修剪指(趾)甲等的安全管理。 5、定期做好病室环境及设施的安全检查。若有损坏,应及时申请修理。 6、病人吸烟应在指定地点,防止乱扔烟蒂引起火灾。 7、进出治疗室、盥洗室、浴室、配餐室、更衣室、储藏室应随时锁门,并加强巡视。钥匙、剪刀、消毒与剧毒药品、注射器、体温计、氧气筒、约束带均应有固定数目,定点放置,每班详细交接班,一旦发现数目不符,应立即追查。 8、安全大检查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