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仓储物流单位根据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ICS 13.220。01C 80 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1195—2024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2024 — 03 — 11发布2024 — 03 — 26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是落实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巩玉斌、郑端文、刁占恒、张丽娟、周勇、蔡维玲、王长忠、郭秀艳、付敏、嵇涛、杨伯忠、贾文娜。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仓储物流单位。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13/T 113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3 术语和定义DB13/T 113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建设要求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4。1.1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应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4。1.2 仓储物流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c) 库房是否按垛距、柱距、墙距要求标划能够持久存在的跺位线,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d) 库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通道宽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安全的物品等;e) 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f)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g)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i)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j) 库房内是否设置办公室、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