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采购合同需方(甲方):北京永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方(乙方):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 TB—527:940 平方米 TB—551:360 平方米总值为 97500 人民币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TB—527 地毯、TB—551 地毯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TB-572 地毯 75 元/㎡、TB-551 75 元/㎡第四条 验收方法根据图纸要求及设计法律规范,由甲方验收合格完毕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货到现场付材料款 95%,剩余 5%为材料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第六条 经济责任(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假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
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每平方米 30 元
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