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及开发流程“城中村”及旧城改造所涉及的各项目主要包括:确定改造范围、选定参加企业、行政审批、实施拆迁、开工建设等主要步骤。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一、 确定改造范围.(一)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猎取城中村及旧城改造计划,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取得相关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相关授权、批复等文件.(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向城改办购买 1:500 及 1:1000 现状地形图(所购地形图必须扩大到拟改造范围边界外 50-100 米),明确项目范围,做到项目范围清楚,地界明确。1、提出地形图购买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购图申请报送至总经办备案后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过会批准后方可进入购买程序.2、选定地形图出售公司,拟定购图合同初稿后报公司风控部及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负责签订购图合同并按时取得相关地形图。二、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定社会投资人。(一)拟写选定社会投资人相关请示,并报送公管办.(二)负责接洽招投标代理公司,草拟招标代理合同并报送公司风控部审核、修改及获得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三)待招标代理公司提交工作成果后,审核参加企业资质。(四)通过与中选社会投资人接洽并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并组织相关资料报送招监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三、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土地组件报件工作政府部门报批流程: 主要分为 4 个工作阶段:第一个阶段:按批次用地报国务院审批,这个阶段主要是地方向国务院报批阶段,此阶段实施主体为政府相关部门。第二个阶段: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已纳入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方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制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报批所需资料1、区政府报市政府的请示文件.2、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政府的审查意见。3、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4、拟征收土地分类面积、权属汇总表及拟供地项目说明(区国土资源分局盖章)。5、市辖区范围内自行补充耕地的耕地开发验收文件,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的跨州(市)委托补充耕地的补充耕地协议,及被委托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6、区政府出具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7、区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及履行征地程序的说明。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9、征地听证材料(包括拟征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