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水利局堤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进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君山区堤防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局属各堤防管理单位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由各管理单位把责任堤段量化到其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二 堤防管理巡查制度一、实行堤防管理员责任堤段日巡查制,管理单位领导带班周巡查制,局堤防管理股检查旬巡查制以及局分管领导考评月巡查制,每月对个单位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进行通报
二、堤防管理员应熟悉所辖区内的堤防工程,依法保护堤防工程、管理设施、生物防护等设施,维护正常的堤防管理秩序
三、堤防管理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现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应边制止边上报,防止和杜绝事态扩大
四、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在一周内未被巡查发现,而被群众举报到上级机关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的一律取消该辖区堤防管理员年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处理
三 堤防日常管理与养护制度一、定时保养堤顶路面,确保未硬化堤面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混凝土路面保持平整、无破损
禁止履带式车辆、硬轮车或超重车辆在堤上通行;限制机动车辆在非正式公路的堤上通行;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机动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辆通行
二、定时清除杂草,确保堤身、平台益草化率达到 90%以上
禁止在大堤、间堤和渍堤上植树、种作物、铲草皮
三、及时清理堤面、堤身、平台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保证堤肩与堤脚完整、干净、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烧窑、挖凼沤肥、堆放物资
四、及时维修更新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工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