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使 用 说 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注明“空白”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仔细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主要负责人:职务:注册地址:坐落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省(市)市(县)街(镇)小区(村)号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条、工作地点(一)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指派乙方赴其它地点工作
第三条、工作内容(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