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委托服务项目的管理,法律规范办事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费用,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委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的委托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一)清洁卫生服务;(二)公共秩序维护;(三)绿化养护;(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含电梯、消防、安防、供配电、排污排风、智能化系统等):(五)……第三条委托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先内后外,统一管理,分项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度
第四条 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委托服务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第五条委托服务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分别为:物业管理项目(包括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备维保等)的责任部门为裕泰物业公司
……公司纪委、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负责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合同管理及费用结算
第六条委托服务项目的确认条件凡是公司能够独立完成的项目,都应积极制造条件完成,只有经确认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组织外委:(一)公司资质不能满足的;(二)公司技术能力不能完成的;(三)专业性较强,通过委托服务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规避风险、提升服务等级的
第二章 项目外委的管理程序第七条委托服务项目的确定(一)物业管理项目外委由裕泰物业公司确定
(二)……第八条委托服务项目的审批权限根据“统一管理,分项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委托服务项目按费用预算额度和项目分类的不同,分级审批
(一)物业管理项目外委,依据申请计划、项目预算进行分级审批:项目预算在 5 万元以下的,由物业处主任初审后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项目预算在 5 万元至 50 万元的,由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项目预算在 5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决定
(二)……凡是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要根据招标程序办理
第九条 根据批准计划和项目预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