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公章的使用范围1。公章使用:由学校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制度等,代表学校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单位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领导签批。二、公章的使用要求1。凡在学校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及与我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校长同意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别需要,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7.对一些行文不法律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公章。8.单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别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仔细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10。特别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校长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仔细负责、严格管理,根据管理程序办事,应当仔细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12。法律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楚。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