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奖励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拼搏,积极奋进,争优创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促进我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二、设立奖项三好学生奖、成绩进步奖、成绩优秀奖、尖子生奖、优秀班干部奖三、评选要求及办法(一)基本要求:思想品德好,身心素养好,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没有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具体要求:1.三好学生① 思想品德良好,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生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言行文明有礼,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素养
②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主动勤奋,善于思考钻研,敢于提问沟通,虚心请教同学老师
③ 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行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养
④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重他人,真诚待人,善于与人相处,懂得感恩
⑤ 热爱劳动,勤于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的各项活动
⑥ 民主法制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强,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违纪违法行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进步学生①—⑥ 与“三好学生”要求中的“①②③④⑤⑥"点条件相同
⑦ 学年成绩进步明显,即与上学年考试成绩比较,排名提前的幅度比较大
3.优秀学生①-⑥ 与“三好学生”要求中的“①②③④⑤⑥”点条件相同
⑦ 学习成绩突出,在学年度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学生成绩进入本校各班成绩排名的前 3 名
(三)评选办法1.三好学生奖: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日常表现来确定
(占班级学生总人数 25%)2.进步学生奖: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思想表现及成绩对比来确定
(占班级学生总数的 10%)3.优秀学生奖: 各年级成绩前 5 名
尖子生奖:A、与参照学校对比,文理科总分前 20 名;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