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内车辆管理规定(暂行)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 ,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24 年 3 月 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
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
特别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警车、消防车、抢救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
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
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
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