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操行分管理办法操行分是量化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法律规范程度的重要依据
为了维护操行管理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操行评分管理,特修定本办法
一、学生操行分考评量化原则1、凡校区的学生,个人的品德表现、行为法律规范实行量化考核,每个学生每学期的操行分均以 80 分为基础分,实行按实际表现加扣分制
2、操行考核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处长监督执行,根据学生个人表现,严格根据加扣分细则考核,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公平、公正、公开
3、操行评分实行系统管理,加分、扣分均在学生管理系表上如实记载
4、各班级需将班级的重点人员操行分情况定期上报军管科
二、操行评分加扣分细则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2 分
1、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走动、睡觉、不携带学习工具,课堂违纪
2、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
3、在公共场所吸烟
4、不打扫教室或宿舍卫生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3 分
1、到处乱刻乱画
2、男生留奇异发型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 4 分
1、对重大违纪现象知情不报
2、旷课 1 节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5 分
1、故意破坏公物
2、在校园内违规贩卖商品
3、强行出入宿舍区门
4、在公共场所男女生之间有亲热行为不听劝阻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8 分
1、赌博、酗酒
2、私造假条或涂改假条日期
3、私自留宿校外人员
4、胡窜异性寝室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10 分
1、翻爬围墙出学校
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500w)3、观看淫秽书刊,淫秽录像或传播淫秽内容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15—20 分
1、考试作弊
2、私自下河、塘、堰洗澡的
3、辱骂、威胁教职员工
4、携带、贩卖、私藏管制刀具,涉及毒品
5、诋毁学校、撕毁宣传招贴
6、在校参加打架斗殴、敲诈、勒索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者,加 2-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