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法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阔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三级安全教育新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 72 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配合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
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三、新来人员的安全教育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来职工
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四、日常教育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3、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