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目标考核制度盐亭县来龙乡中心小学 2024 秋—2024 春来龙乡中心学校实验教学目标考核制度为提高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中小学素养教育,进一步落实课程计划,达到课标要求的实验开出率,培育学生观察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强化科学素养,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课老师1、实验教学管理(1)按教材要求严格填写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根据学校的仪器、药品、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室设施等条件,核定每位老师本学期能做的实验,并制成《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
(2)老师应提前开出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用《实验通知单》书面通知实验员,便于仪器、药品的准备
实验室使用冲突时,服从实验员的调配安排,保证全校实验课的有序进行
(3)老师每做完一个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必须按“优、良、中、差”在《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或实验作业上填写实验效果自我评价
(4)学生分组实验
老师必须参加法律规范操作辅导,要分批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分,评分表留存实验室,分值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比例,计入学生本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
2、实验教学实验员或任课老师的实验教学时应该注意:(1)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都有教案,准备充分,不缺少器材,做到熟练操作
(2)教学目的明确,装置设计合理、简单明了,现象明显,可见度高
(3)注重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的培育
(4)重点突出,成功率高于 90%
(5)操作法律规范,讲解准确适度
(6) 实验演示完毕,拆卸装置科学、及时、摆放合理,仪器无人为损坏,药品用量适度、节约
(7)注意师生的实验安全
(8)仔细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
(9)每年能独立或参加自制教具 1 件,并使用到实验教学中
(二)实验员1、仪器保管室及物资管理(1)及时验收新购置的仪器、药品,填写《验收单》
验收单按年度装订建档
(2)建立教学仪器总帐、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