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出租方):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XXX 幢单元层号业主(住户)姓名: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 XXX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
据此,甲、乙双方就 XXX 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1、乙方向甲方租赁的 XXX 地下停车场第号车位(以下简称“该停车位”),位置见《XXX 地下停车场平面图》(见附件一)
2、该停车位仅用于停泊轿车或 12 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停车位的租赁期自 20 年月日起至 20 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1、该停车位租金为元/月(含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2、租赁车位根据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甲方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3、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第四条 使用备案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缴纳该停车位的租金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停泊车辆的行车证、车辆保险证明等进行备案
2、乙方改变停泊车辆或驾驶人员应提前一天到甲方处进行备案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出停车场
第五条 停车位交付甲方应在备案当日为乙方开通地下停车场出入 IC 卡(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续租1、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十天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2、租赁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停泊车辆如继续占用该停车位,甲方将按 30 元/天收取停车费,并在该停车位停泊车辆移走时一次性收取
乙方若未缴纳上述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