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一
总则(一)为法律规范设备管理,有效发挥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在 XX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结合本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 XX 水电站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的用途为:1XX 水电站设备运行和检修状况监控;2
现场人员作业过程监控;3
生产区域环境及治安的监控;4
为事故障分析、事故调查和治安事件提供视频信息依据;5
为投资公司视频应急指挥监控系统提供视频信号
(三) 本规定适用于 XX 水电站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设备的管理、使用和检修的有关人员
管理职责(一)运行人员依据设备的操作说明,结合电站实际编制运行规程,在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系统投运后负责设备的各项投退操作及日常巡回检查
(二)点检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指定专门管理员
依据设备设计、安装资料编制点检标准和设备台账,根据点检标准对系统进行点检,及时消除缺陷,并进行定期维护管理工作
(三)检修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消除、维护和定修工作
使用维护管理(一)工业电视系统设置操作管理权限,各分控设备设置独立操作员账户及密码,所有使用人员及管理员严禁将账户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二)工业电视系统应保持 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切断各摄像机、服务器、网络录像机及网络设备的电源,或者退出服务器监控程序
(三)运行人员和点检人员日常巡检、点检内容:1.各摄像机画面、清楚度及流畅情况(画面清楚流畅);云台控制(控制是否灵活)
2.服务器、网络存贮设备及交换机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发热、异音和停运)
3.摄像机、大屏设备、分控设备有无损坏;摄像机外罩清洁程度
4.网络是否畅通
巡检和点检后按要求做好记录,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四)不得随意在系统计算机中安装无关程序,或删除系统程序,不得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未经领导批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