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XX 市 XX 局工会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仔细履行维护、教育、参加、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阔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机关、事业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等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怀问题的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
维护集体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团结友爱,互济互助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五)会员会费的缴纳,根据《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 0
5%(四舍五入到元)计算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