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文件华维工会字【2024】02 号 签发人:游玉敏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维权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需要健全的机构和完善的机制。为了加强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维权制度:第一章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第一条、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第二条、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仔细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协调好工资增长与企业经营情况的关系。第三条、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职工作工资倾斜.第四条、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第五条、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等特别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第二章 平等协商制度第六条、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酬劳,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第七条、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 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第八条、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第九条、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三章、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第十条、公司行政、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各派等额代表联合建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十一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遵循依法、依集体合同规定;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等四项原则。第十二条、公司行政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各自的义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