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流程编制: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2024—09—21 发布 2024—09-25 实施修订记录日期版本号描述修订人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1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3 第四章罚则 7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损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第二条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第三条 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损害和职业病损害。第四条 工伤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视同工伤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第六条 非工伤范围(一)在公司内、外自杀、自残的;(二)因工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的;(三)在公司外,非执行公务遭到社会不良分子损害或致死的;(四)本公司员工在厂外住宿,遭到损害或致死的;(五)参加斗殴、酗酒、犯罪等造成伤亡的;(六)蓄意违章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七条 受伤员工(以下简称伤者)(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如可能);(二)配合事故调查;(三)配合提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四)医疗费用的借支、报销办理(可委托其他人员办理);(五)医疗、康复期间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进展,按要求收集所有费用明细清单、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六)公司办理的意外损害补充商业保险的报案和协助理赔;(七)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保险报案、协助调查和理赔。第八条 伤者所在部门(一)负责安全事故的上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