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法律规范GZ27/ZA A/01 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但以下方面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法律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法律规范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法律规范XQDS/CX24—2024 C/0 作业许可控制程序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法律规范
1 工作前安全分析 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目的的方法
2 暴露频率 单位时间内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次数
3 严重性 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4 可能性 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5 风险 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GB/T28001-2001 中的 3
14]4 职责4
1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法律规范,并对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2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组织执行、实施本法律规范,并提出改进建议
3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安全分析程序,参加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
1 工作安全分析范围工作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新的作业;— 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承包商作业;— 改变现有的作业;- 评估现有的作业
注: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培训过程
2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5
1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
工作前安全分析流程见附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