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惩 制 度为严肃厂纪厂规,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鼓舞员工正确行为,纠正员工错误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1)全勤奖;(2)原材料节约奖罚;(3)工龄奖
员工自入职满 1 年工龄的,工龄奖 50 元/月,满2年工龄的,工龄奖 100 元/月,100 元封顶;(4)安全奖
生产车间当月无任何工伤及安全事故,正式员工当月获得安全奖励 50 元/人;(5)老员工介绍新员工进厂
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老员工可享有 200 元/人的介绍奖励;(6)月度优秀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签订合同正式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获奖员工当月获得一次性奖金 100 元
二、罚款(一)纪律类:(1)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产品损坏的,根据设备维修情况或产品损坏情况,罚款 30 元-200 元/次;(2)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的,按实物价的 2 倍赔偿;(3)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玩手机,扣 10 元/次;(4)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电、气阀门造成工厂损失,按情况轻重罚款当事人 30-100 元/次;(5)离开 5 分钟以上,不关风扇等行为,罚款 5 元/次;(6)当事人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扣 10 元/次;(7)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 10 元/次;(8)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 元;(9)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 50 元/次;(10)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 50 元/次;(11)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 50 元/次;(二)安全类:(1)上班赤膊者,罚款 10 元/次;(2)上班穿拖鞋者,罚款 10 元/次;(3)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 20元/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