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工程施工领域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劳务分包管理风险,确保劳务分包单位“为我所用、受我所控”,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劳务分包”是指公司将劳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和劳务资质的企业(以下称为“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严格管理、合作共赢"的原则。总体目标是建立公司统一法律规范的管理制度流程,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兼顾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成本)、合规性、安全等要素,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高质、合法合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工程施工的副总经理主管,工程建设部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职能管理部门,各工程分公司、业务区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实施部门。第六条 工程建设部作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落实公司有关制度要求。(二)根据公司招标结果与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洽谈,确定施工份额分配方案.(三)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量与费用。(四)对各工程分公司、业务区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五)组织实施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最终考评。第七条 各工程分公司、业务区作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具体施工任务的分配。(二)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及现场管理.(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四)施工质量验收。(五)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量签证与费用结算.(六)组织实施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项目考评。第三章 劳务分包管理内容与流程第八条 工程建设部依据公司招标结果,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分配施工份额.第九条 本着自主施工为主的原则,公司自主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方可向劳务分包单位分配施工任务。第十条 各工程分公司及业务区向劳务分包单位分配施工任务前须提出正式申请,经工程建设部及主管工程施工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据中标结果向劳务分包单位分配具体施工任务。第十一条 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纳入项目部的管理范围内。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指派专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管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