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一、法律的特征 法律实际是指反应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和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对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的行为规范
(1)所谓国家制定,是指由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根据一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
(2)所谓国家承认,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习惯、教义、礼仪等以法律效力而形成的法律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知识点二、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含义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的,反应国家意志的,详细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具有如下特点:(1)法律规范是详细规定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后果的准则;(2)法律规范规定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合用的普遍性和可反复性;(3)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具有微观上的指导性
(二)法律规范的种类 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规定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例:企业可以设置分企业) 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多以“应当”、“必须”等词汇来表述)(例: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组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严禁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严禁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
(多以“严禁”、“严禁”、“不得”等词汇来表述)(例:企业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容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
(包括前述义务性)(例: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