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条件说明“工程”的结算要求及程序双方按以下约定执行:一、“工程”项目的总包工程竣工结算及结算会签条件:1、工程已竣工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会签单.2、配合工程整体已办理完竣工备案及档案馆备案,并无疑议的分项工程.3、同物业公司已办理完交接、培训手续,无使用或操作问题。4、现工程需要维护或维修的,已维护、维修完毕,并经过复验合格.5、同总包单位的水电结算单,或按合同约定在结算时扣除。6、报送工程实际竣工图纸,无工程竣工图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竣工图的绘制应具备相应的书面资料)。7、以上条款按各电气工程情况须同时满足方能进入工程结算程序或结算会签程序。二、竣工结算资料的报送要求:1、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提报内容:1。1 工程量计算书、工程竣工结算书。(用广联达软件)1.2 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际确认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评分表、规费计取标准。1。3 工程相关的工程内业资料(如:隐蔽记录、实验报告单等)。1。4 需结算的现场签证单、变更单、技术联系单、奖罚单、认质认价确认单、图纸会审单、施工合同复印件等随工程结算资料一并提报。注:与工程结算有关的一切相关资料及工程结算书须装订成册并附有结算目录,报送到“威海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合同预算部进行结算登记,结算资料的报送顺序为工程结算的时间顺序。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合同预算部将不再接收任何相关结算资料的补充,对将要补充的资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2、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人员资格用章(非本单位造价员执业用章甲方不予确认),结算书中应含合同本体工程、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工程等完成本工程一切的费用,结算总额一次报毕(变更及签证单应为甲方确认的原件),如有遗漏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金额。(注: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工程结算不得故意超报,如经审核所报额度超过结算金额 5%时(含 5%),按审减金额的 5%罚款。)3、报送结算书的同时向甲方合同预算部提供甲方拨款明细、乙方开具发票明细、甲供材料使用明细两份(所提供明细须经双方确认并加盖乙方公章)。4、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现场签证单须满足以下条件:4.1 均需附有签证意向书或合格的技术联系单.4。2 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方作为结算依据,否则无效.4。3 签证时间须按合同约定及签证单约定时间确认方为有效(三日内确认).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代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