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执业兽医制度的思考和提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原则,把本来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断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
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开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在逐渐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的同步,逐渐实行执业兽医制度
将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获得执业兽医资格
并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执业兽医师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应当说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自 1994 年 3月开始施行以来,由于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其推进速度十分缓慢,《执业药师法》至今还处在酝酿讨论阶段,迟迟不能出台
在畜牧兽医行业,由于执业兽医直接归属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其权属管理不存在部门之间的权益之争,少了许多部门之间的互相掣肘,互相制约的麻烦,因而执业兽医资格制度的建立和施行应当比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更为迅速、更为顺利
不过,也要充足估计到这一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特殊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由于畜牧兽医行业的特殊性,凡从事兽药(包括兽用疫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动物(包括宠物欣赏动物、经济动物、农畜)疾病临床诊断、畜禽阉割、蹄铁装修等专业技术性工作人员皆可纳入执业兽医进行管理
而人的医药卫生领域,却医、药分离分别从属于两个部门进行管理,搞药的属药监部门管理,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搞医疗的属卫生部门管理,实行执业医师资格制度
但医疗机构药房这块从事药剂工作的专业人员就成为两个部门争管的焦点,而畜牧兽医则实行执业兽医资格制度以统括兽医、兽药两大领域
一、首先应当区别职业兽医、执业兽医和执业兽医师 执业制度是国家针对那些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性,对国家、社会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