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若干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法律规范市政工程的材料检测、标准试验等行为,现就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作规定如下
1、 水泥:(1)不超过 200t 和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12kg,C30 以上砼结构按 1 批/60t 检验
(2)施工场地取样,应在一批到货中取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取样,取样方法按 GB/T12573 进行
(3)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场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常用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4)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
2、 砂:(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3或 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3或 600t 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抽检一次,数量为 22kg
(3)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 份(每份 11kg 以上),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 22kg 组成一组试样
(4)施工企业应按单位工程分别取样
3、 石子: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3 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3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抽检一次,数量 40kg(最大粒径为 20mm)或80 kg(最大粒径为 31
5 mm—40 mm)
(3)施工企业应按单位工程分别取样
4、 钢筋:(1)原材: 1)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热轧钢筋: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时间进场的钢筋组成一验收批,每批数量不得大于 60t,每批取样一组,每组取 4 根(两根 30cm,两根 60cm)
2)热轧圆盘钢筋按同一尺寸和同一钢号,每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