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莲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老师的思想道德素养,使全体老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实施素养教育,使我校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要求1、思想政治方面:(1)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仔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积极参加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能力方面:(1)为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技能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能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干净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勇于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2)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
二、奖励措施1、在一学年中,严格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师德工作的老师,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积极根据学校师德师风基本法律规范要求自己者,将评选为师德优秀老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师予以批判
① 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② 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③ 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奖金
① 检查无教案上课的
②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③ 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者
④ 监考失职者
⑤ 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① 无视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办劝导依旧我行我素不遵守《老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②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