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承包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贵安山语城项目工程地点: 贵安新区中铁建山语城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 承包范围为 图纸范围内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玻璃幕墙 ( 含隐框、明框、半隐、全 玻、点支玻璃)、铝合金窗、玻璃栏杆、有框地弹门包括幕墙加工、制作、安装、相关联部位的收边收口、与前期施工和相邻施工队部分连接部分的收边收口等其中(含测量放线、埋件安装、骨架安装、材料装/卸运输、材料下料、检测的人工配合、材料的加工、制作、安装、注胶、层间封堵(含防火封堵)、室内封修、完工后的卫生清洁、成品保护保养、维修、现场内所有的水平运输、所有垂直运输)。2. 乙方以如下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管理费、包施工期间、焊条购买、切割片购买、所有使用机械消耗品采购、包二级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箱子购买、包夜班抢工加班费、包春节或其它法定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费、防寒费、劳保费、社保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劳务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施工机具、设备及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如切割片、钻花、抹布、甲苯等)。3. 乙方的承包范围还包括成品码放、现场局部脚手架架板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安装的局部主体剔凿及处理、甲方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电焊作业的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4.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见本合同第六条).该包干单价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其它费用。三、工期要求1.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电子信息通知为准;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计天日历天;总工期天(含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2. 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