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生活制度卫生管理法律规范一、目的托幼机构生活制度的卫生根据学前幼儿身心进展的特点,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不仅能使幼儿劳逸结合,充分满足生理和生活方面的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各个生活环节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托幼机构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制定幼儿园生活制度的卫生原则1
要符合学前幼儿的年龄特点幼儿园幼儿的年龄一般为 3~6 岁,应将年龄段的幼儿进一步分成各个年龄班,即小托班、大托班、小班、中班和大班
托幼机构生活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幼儿的不同年龄特点,一般来说,年龄越小,同一类型的活动持续的时间越短,活动量越小,户外活动、休息和睡眠的时间越长
要根据季节变化作适当调整(1)秋、冬季节日照时间短暂,早晚气温偏低,中午较为温和,应安排幼儿早晨迟一点起床,缩短午睡时间,晚上早一点上床
(2)春、夏季节日照时间较长,早晚较为凉爽,中午气温较高,应安排幼儿早晨提早起床,延长午睡时间,晚上迟一点上床
进餐和其他活动的时间也应作相应调整
根据家长需要安排入园(所)和离园(所)的时间幼儿园既要促进幼儿的身心进展,又要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因此,在制定生活制度时,也应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安排幼儿入园(所)和离园(所)的时间,使幼儿的家庭生活与幼儿园的生活相衔接
三、托幼机构生活制度的卫生要求1
学年的安排(1)根据学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教育要求,合理安排学期和假期是非常必要的
(2)在每学年开始之际,一般要着重做好新生的入托、入园工作,稳定幼儿的情绪,让幼儿逐步适应托幼机构的集体生活是组织工作的关键
(3)每学年都要庆贺若干重大节日,“六一"节更是幼儿容易兴奋的日子,幼儿园应注意在节假日期间,安排适合学前幼儿身心特点的各项活动,尽可能不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避开幼儿过度的兴奋和疲劳
(4)由于幼儿园的生活制度与小学有着较大的区别,故每学年都要做好大班幼儿向小学生的过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