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进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1、广告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或以上合资格的广告审查员.2、广告审查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b. 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c. 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d. 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3、广告审查员必须审查:a. 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b. 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c. 核实广告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d. 核实广告整体效果,确定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e. 核实是否符合精神文明要求f. 签署对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要求改正意见4、经广告审查员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广告,须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广告发布证.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广告承接登记制度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进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有专人承接有关广告业务,承接广告业务时,要求广告主提供有关图样样式有关资料。第三条 广告从业员承接广告主的广告发布样式时,如发现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从业员应主动指导广告主予以及时修改图样样式,拒绝修改的,应当拒绝承接;对有些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且不能提交,不得承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返回给广告主。第四条 组织有关申报资料,填写有关表格,并经本单位广告审查员对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批阅确认,并在有关资料上签署意见、盖公章,及时报送到有关部门。第五条 个体户其执照的经营范围只有设计制作广告的,不得代理或发布有关广告业务,应直接委托经营范围具有代理发布广告的企业进行发布。第六条 建立广告经营登记册对每次承接业务进行登记追踪.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广告合同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进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