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为法律规范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与通知公司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总调度室,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为********、********,可以用以上电话进行内外联系、传达信息、汇报情况
现场人员发现事故苗头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向本车间负责人报告,本车间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根据需要向总调度室报告
总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相关职能部室人员赴现场查看事故发生部位及原因,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公司值班领导报告,并根据需要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信息汇报见图示:二、信息上报1 信息报告形式信息报告形式分为以下三种:(1)内部报告;(2)向集团公司求援报告;(3)向地方政府部门求援报告
2 信息报告时限与内容(1)内部报告的内容与时限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a) 事故类型、时间、地点和部位; b) 事故严重程度和现况; c) 人员伤亡情况; d) 已实行的措施; (2)向集团公司求援时报告的内容与时限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a) 企业名称、地理位置; b) 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c) 事故介质名称;集团公司县级以上救援单位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总值班应急指挥中心(总调度室)指挥部成员有 关 部 室事故发生的报警信息 d) 人员伤亡情况; e) 已实行的措施; f) 需求的援助形式; g) 迎接救援队伍的地点和标志
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联系电话为:*******(3)向地方政府求援报告内容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