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法律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加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动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实行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