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法律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进展,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业务员第一条 业务员是指公司市场部的业务人员(含市场部主任)
业务员的提成分为报名费提成和管理费提成,报名费提成按月考核并发放(发本月工资时考核上月情况),管理费提成按年考核并发放(每年发 1 月份工资时考核上年度情况)
第二条报名费提成计算方式如下:提成金额=月收入额×提成比例 (累进递增制)其中,月收入额是指该业务员当月(以报名日期为准)为公司制造的报名费收入合计金额,非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放弃投标(不含报名后三天内表示放弃投标的情况)的项目必须按正常投标项目收费
公司报名不接受预定,以缴纳报名费为准
当月收入额≤2 万元时,提成比例为 0;当 2 万元<月收入额≤6 万元时,超出 2 万元部分提成比例为5%;当 6 万元<月收入额≤8 万元时,超出 6 万元部分提成比例为8%;当 8 万元<月收入额≤10 万元时,超出 8 万元部分提成比例为10%;当月收入额>10 万元时,超出 10 万元部分提成比例为 15%
如月收入额低于 2 万元,则暂扣业务员考核当月的工资,后续考核时用后续月份的收入额来补足,直到补足后再补发暂扣的工资
每半年汇总考核一次,如仍未能补足,则用业务员的工资补足
第三条管理费提成计算方式如下:提成金额=年收入额(标准部分)×10%+年收入额(超标准部分)×100%所谓年收入额(标准部分),是指该业务员当年为公司制造的中标项目中,管理费收取标准达到公司标准的那部分管理费合计金额,管理费收取超出公司标准的那部分管理费合计金额则为年收入额(超标准部分)
举例:假设某业务员当年制造的某个中标项目当年收取了管理费10 万元,该项目的公司管理费标准为 2%,而业务员将管理费洽谈至了 2
5%,则业务员提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