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建设部有关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1、企业可能发生一次死亡,或者 3 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事故,包括支模架、脚手架、施工机械、施工用电、高空坠落、深基坑坍塌、急性中毒等建筑施工事故;2、可能因安全技术、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倒塌事故
3、发生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5、《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344 号令)6、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三、预案起动范围突发事件发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发生上述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四、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图五、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 长:王梦展副组长: 楼万孝 金正林组 员:蒋法民 王向阳、陈钦华 胡一彪、胡永福 杜锦明六、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主任:陈钦华成员:杜锦明、陆阳升、沈美珍七、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1、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向上级报告;2、向突发事件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调动人员、设备、物资、技术力量;3、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分公司尤其是项目部组织预案的演练和更新,满足“领导重视、科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周密组织、统一指挥、分步实施、讲究实效”的要求
4、总结推广有关“应急预案演练”方面好的经验,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得预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