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加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1.0。3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对加固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法律规范的规定。1。0.4 本法律规范应与下列现行国家标准配套使用: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 50204; 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 50203;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 50205.1。0。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法律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1 一般术语2。1.1 结构加固工程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 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调整其内力,使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适用性。2.1。2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 quality of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 反映结构加固工程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1。3 验收 acceptance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参加该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查,根据现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1.4 进场检查 site inspec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加固材料、制品、构配件、连接件、锚固件、器具和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或检验,以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1。5 复验 repeat test 凡涉及安全或功能的加固材料、产品,在进场时,不论事先持有何种检验合格证书,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法律规范所指定项目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活动.2。1.6 批 lot 在一致条件下生产、施工,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由一定数量个体(或散装料)组成的产品或材料集合。2.1.7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检查)而指定的受检批次。2。1.8 见证取样 evidential sampl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或检测机构专业人员实施的现场取样过程。 见证取样的样本应经监督人员签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