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意向协议书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意向协议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 框架结构, ( )钢结构 总建筑面积 ㎡。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含钢结构)、安装、消防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 2024 年 月 (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24 年 月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签约合同价 : (大写)暂定万元;(小写):元(人民币)其他约定: 工程造价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24 版)、《浙江省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24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2024 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 2024 版 )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24 版 ) 、《浙江省建筑工程节 能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技术法律规范》( GB/T50353- 2024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2024 版 ) 、建建发 【 2024 】 135 号 文 件 、 建 建 发 【 2024 】 91 号 文 件 、 建 建 发 【 2024 】 92 号文件、浙建站计( 2024 ) 28 号文件及浙江省、台州市 有关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本项目工程量据实结算,人、材、机单价执行工程所在地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签证确认。税金取费按台州市最新政策执行。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必须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送建设单位 , 并在次月 25 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 80 % . 乙方提供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经甲乙双方认可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9 7 % ; 余下 3 % 作为质量保修金,并依 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返回 . 以上工程款支付时间为 7 天。所有款 项凭建筑工程税务发票和银行往来结算。本意向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一致承诺,在本工程办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照本意向协议书重新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