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格科技有限公司征信数据产品服务合作协议甲 方:地 址:联系人:电 话:手机:乙方:北京黑格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024联系人:杨宇鹏邮件地址:business@apix.cn传真号:010-56209383-8008电话:010-56209383 手机; 13161374168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用管理法律规范指引》;《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企业征信服务机构自律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模式甲方因开展合法合规业务,为了避开虚假主体(包括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下同)信息可能给甲方或甲方用户或社会带来损害,依法需要对甲方用户或甲方内部人员或有关交易和交往利害关系主体(以下统称“信息主体")向甲方提交的主体证件信息和有关信息进行识别,甲方在充分且合法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后将信息主体所提交证件载明信息通过接口方式提交给乙方,乙方通过网络将信息传递给权威数据源进行识别并将得出最终结果传递给甲方,乙方基于该等传递服务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二、服务要求:1、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其向乙方提交需要进行识别主体的信息前,均已经通过合法有效方式或手段得到信息主体的充分授权并告知信息主体授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且该授权允许甲方在除甲方外的其他征信机构可以进行相关征信信息的查询,该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能够满足甲方的识别行为和对其信息的合法、合理使用的范围。2、信息主体的授权应当以书面方式做出,书面方式包括能够确认身份的电子邮件、网页操作和其他通讯工具记录等。视频、录音等授权资料可以作为辅助。甲方采纳格式条款方式猎取信息主体授权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条款进行特别强调处理。3、如甲方提交的授权记录不符、伪造或涂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查询服务并不退还查询费用,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需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周期将信息主体的授权记录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备案汇总渠道. 4、乙方仅就甲方提交主体信息做识别应答,信息内容与提交主体的是否相符由甲方负责掌握和推断。5、甲方使用识别结果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严格根据信息主体授权的范围使用。 6、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服务接口对外开放公开提供类似本协议的服务,不得就乙方提供的识别结果进行任何形式和意义上的贩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名称、业务介绍、标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