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二 0XX 年 X 月 X 日第一章党务、政治工作制度 3第一节党组织会议和生活制度 1 第二节政治学习制度 2 第二章业务工作制度 3 第一节收案收费标准 3 第二节办案制度 4 第三节卷宗装订制度 4 第四节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4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4 第一节公章管理制度 4 第二节财务管理制度 4 第三节档案管理制度 5 第四节会议制度 5 第五节收发制度 5 第六节卫生制度 5 第四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6 第五章律师执业公示制度 6 第六章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7 第七章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7 第八章律师执业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 第九章投诉查处制度 8 第十章委托代理制度 8 第十一章诚信信息披露制度 8 第十二章执业道德教育制度 9 第十三章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9 附则 10 第一章党务、政治工作制度第一节 党组织会议和生活制度1. 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安排本支部的工作或其他事宜(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下午).2. 根据形式任务的需要,上级党组织的需求,及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按期上党课。3. 为增加一班人的团结,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委民主生活会。4. 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党内可随时召开各种会议。5. 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而召开的党内各种会议,不能代替正常的党组生活会。6. 党支部应加强党组织生活的计划和目的,对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需解决的问题提前做出安排,使党组织生活富有针对性。7. 会前支委应将党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通知到每个党员。8.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确因出差、出庭或因事因病请假未能参加的,应适时进行补课。9. 会议时间请假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间外出、会客、缺席.10.党组织生活会应指定专人记录,作为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11.每次党组织生活会,均要仔细做好考勤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给予批判教育;本年度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不得评为模范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或不交纳党费的,按上级党委批准,按自动脱离党组织处理.12.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会.13.党支部应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