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法律规范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 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 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 按操作法律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 1—2 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
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 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一)目的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
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