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无菌间管理规定一、存放原则1.无菌物品按日期先后顺序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离天花板 50cm。2.接触无菌物品前洗手或速干手消毒液消毒双手.二、消毒灭菌物品管理原则无菌间负责人每 3 日检查一次。近期消毒灭菌物品(3 天内)放置近期物品区域并填写《手术用品检查登记表》,其去向在检查登记表的追踪栏处注明。厂家器械也在管理范围之内。三、一次物品管理原则无菌间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物品包装,有效期.有效期在 3 个月内的做好登记、标识(用灭菌指示胶带红笔填写名称、有效期粘贴于物品标识牌处),其去向在检查登记表的追踪栏处注明。四、细菌培育规定 每月一次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用品细菌培育——报告单保存于院感手册内。五、过期物品一律按《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六、人人参加无菌间的管理,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七、无菌间温湿度要求:温度低于 24℃,湿度低于 70%。 手术室2024—01—28 制订 2024-07—27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