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制度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扬尘污染,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一、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按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按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按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三、 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施工场地周围根据法律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 (二)施工施工场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三)施工施工场地内的车行道路实行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四)施工施工场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洁净后方可驶出; (五)保持施工施工场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 100 米以内道路的清洁; (六)建筑垃圾和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七)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纳密封式罐车清运; (八)施工施工场地根据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经批准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实行降尘防尘措施; (九)土方、拆除、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实行洒水抑尘措施; (十)在施工场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实行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四、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按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未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按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五、气象部门发布四级或者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作业。六、建筑垃圾、渣土的清运根据《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七、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一)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按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拆除时按实行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二) 在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