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1。0 目的法律规范招标管理过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防止技术资料流失,降低易耗品管理成本。2。0 适用范围2。1 收取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大型设备或材料,超过 50 万元的甲分包、甲供料的招标应收取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和工本费;低于 50 万元的分项工程或者小型零星项目只收取图纸押金、工本费;行业垄断或政府指定项目如:供水、供热、燃气、供电、网络通讯、有线电视、人防设施等不适用本办法。2.2 时效范围:自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资料起至定标建议批复止,中标单位至合同签订止.3。0 定义3。1 投标单位是指经推举审批程序,能通过本公司资质审查并积极、自愿参加本公司相应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3。2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单位接收招标文件要约的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的款额。3.3 图纸资料押金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招标单位统一提供图纸等资料,招标结束退回图纸资料后可以返还的款额。3.4 工本费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4。0 参考文件4.1 招标单位推举办法4.2 招标文件管理规定4。3 定标管理办法5.0 内容5.1 账户设立与管理5。1.1 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工本费管理。5。1。2 财务部建立台帐,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填写《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和《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对收取的收取保证金、押金进行管理,应单独挂往来帐,作为一项债务管理,不纳入日常收支费用,并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5。2 收取金额5。2。1 投标保证金按估算标的额的 2%—5%收取.5.2。2 图纸资料押金通常按 500 元收取,重要资料根据情况增加.5。2.3 工本费按 200 元收取。5.3 核收程序5。3.1 预算部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收取种类、金额,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给交纳单位出具收据,预算部见到收据发放资料,并在《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登记,领取人签字。5.4 退返程序5。4.1 招标结束后,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填写《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经公司财务总监和公司领导签批、投标单位返回所开收据或另开收据、财务部会计签字后由财务部出纳支付,领款人凭投标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身份证件领款并在《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上签字,《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需并存于招标资料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