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按揭担保业务管理规定(第二版)为法律规范拍卖房按揭担保业务(以下简称拍卖业务)操作,控制业务风险 ,提高拍卖业务运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定义拍卖房按揭担保业务,是指当房产所有人或依法取得房产处分权的委托人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变卖房产时,根据房产竞得人的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向申请人发放房产按揭贷款,用于付清拍卖或变卖余款,取得法院裁定书,以便办理注销原抵押登记、过户、抵押登记的业务
二、基本要求1
拍卖业务受理的基本条件1
1 合作拍卖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信誉良好
2 拍卖标的物必须是已在国土局办理初始登记的房产
三、操作流程四、操作细则1
1 查询拍卖信息1
1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其网站发布的拍卖公告信息
2 拍卖行:查询报纸上发布的拍卖公告信息
2 调查拍卖标的物1
1 通过拍卖行了解标的物的情况
2 电话查档,查询房产、抵押及查封信息
3 现场勘察,了解物业状况及欠费情况
3 联系客户、合作银行和法院买方提交资料,担保调查,按要求办理委托公证,房产查档银行调查,出具买方按揭贷款承诺书,并同意放款至拍卖行或法院指定帐户办理担保审批手续,交纳担保费,出具《保证合同》银行放款至拍卖行或法院指定账号,担保公司跟进取得法院裁定书房产买方竞拍成功,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首期款担保公司办理房产过户,取得过户回执
买 方 向 银 行 申 请贷 款 , 与 担 保 公司 签 署 《 转 按 贷款 担 保 服 务 合同》抵押完成,贷款银行出具《解除担保通知书》担保公司担保责任解除担保公司取得受让方新房地产证,协助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 拍卖现场了解拍卖成交情况,跟进竞得客户
2 前往拍卖行核查《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真伪(核对序列号、版式、笔迹、填写内容及签名等)及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