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的法律风险挂靠是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以前在建筑行业尤为常见(为杜绝豆腐渣工程,《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但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就像有咨询者会问到如何在经营执照中体现挂靠关系的问题,同时一般人并没有认识到挂靠的相关法律风险,因此本文仅就相关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挂靠经营的法律性质挂靠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业或私营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与另一经营主体约定,由前者以后者提供的经营资格和凭证进行经营活动,并向后者提供管理费或挂靠费等酬劳的经营形式
从挂靠关系的主体可以看出挂靠通常适用于个体,通俗的讲是“借嫁衣裳"的行为,我没有衣服,而你有,借我穿穿,我付钱
但又不能简单认定为租赁,毕竟相关经营资格和证照不能成为租赁的标的
挂靠关系一般表现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签订协议,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提供的介绍信、合同书、银行帐号、印章等经营资格、证明,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并向被挂靠方支付所谓“管理费”的经营形式
挂靠双方实际上是一种有偿使用资格证照的合同关系;对外,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进行活动, 对内则以依照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二、挂靠协议双方的法律风险(一)挂靠协议双方“法律责任"应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经营中违法实施挂靠从而给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即民事责任
而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违反行政法,未经许可私自从事法律规定应当事先取得许可或者取得许可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出借等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当违法情形达到一定程度,从而触犯刑法时,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
(二)我国民法就挂靠法律关系尚无明确的规定1、当挂靠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尚无明确的规定,仅就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作出了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