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 表 人行政区划代码□□□□□□-□□□ 报 出日期 2024 年 4 月 6 日环境保护部 制填报要求1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
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法律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 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表封】1
[组织机构代码]:根据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 000
[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地址河南省(区、市) 新乡市(地、州、盟)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