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王中学老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不断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老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老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老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杜训昙 副组长:蒋如台 成 员:朱德友刘光明蒋晓凤朱万峰桑伟蔡奎夏文生冯夕宝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老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 3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 10%;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 10%;教职工互评占 30%;老师自评占 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3)老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法律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老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老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老师绩效考核 20%的权重计入老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二)老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老师违反师德法律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老师资格,直至解聘。附件:高王中学师德考核评分细则高王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20年度)内容基本要求分值老师自评老师互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学校评估考核得分爱国守法15分1、仔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影响和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