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考核内容及奖惩实施细则(一)教案1
书写有用工整,内容完整,符合备课要求
要做到节节备课,不备课不上课
考评方法:教务处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案检查或抽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并存档
教务处必须按考评时间及时收齐任课老师教案,不按时交的一律以缺交论处,每次扣 1 分;每月 30 日教务处将本月的教案检查结果汇总、综合评分,分别评出优秀教案并排出名次
(二)作业每月两次对任课老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进行检查
作业率(作业布置及批改实际次数/规定作业次数)在 80%以上记 8 分,作业率在 70%至 80%记 6 分,以后依此类推,但批改不仔细的将在 2~6之间进行酌情扣分,不批改的除不计格外扣除 10 分
礼仪、形体、瑜伽、跆拳道和化妆课原则上以平常的各项实训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教务处与每周不定期对授课情况进行检查,授课期间组织无序、课堂纪律混乱每次扣 1 分,实训课程须有详细计划、方案、总结等,教务处进行检查并汇总、存档
作业:每周 4 课时,布置作业不少于一次,每周 2 课时,每四周布置作业不少于 3 次
定期查看布置作业量及作业难易程度
难易适中,调动学生积极性,培育学生学习兴趣,巩固新知识,及时仔细批改,在作业率上上下浮动 1——3 分
(三)听课(1)了解所听课程老师履行教学工作的法律规范和学生对老师工作反映等方面情况; (2)检查老师教案、教学日志、实训方案等情况; (3)检查老师教学态度、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以及指导实训情况; (4)检查了解学生出勤、上课、完成作业(实训)的情况; (5)了解有关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情况,了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情况; (6)了解、反映、解决各项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7)根据《老师听课打分表》各环节进行打分
(四)学生评教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各班部分学生进行评教(问卷调查),老师各班平均满意率在 90%以上加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