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组长考核细则1、学期初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10 分)考核标准:每学期初教研组长按教导处提出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教研工作计划的得分 5 分;期末能根据一学期来的活动情况撰写工作总结的得 5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得 6-8 分,没有完成的不得分。2、仔细组织老师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反馈与考核(10 分)考核标准:能仔细做好各项教学常规检查、督导工作,并进行反馈的得 5 分;对本组老师进行教学工作(备课、上课、作业等)进行实事求是,严格仔细的考核,每学期末向教导处提供考核数据得 5 分。3、组织本组老师学习新课程理念,推广教学经验(10 分)考核标准:能组织本教研组老师学习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推广教学经验的得 10 分;反之则不得分.4、组织开展教学讨论专题实验,指导开展教学观摩活动:10 分考核标准:能按学校要求组织本组老师开展组内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的得 5 分;能根据学校的要求积极推举老师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并仔细组织本组老师参加研讨的得 5 分。以上两项假如组织不力的根据情况酌情扣 1—2 分。5、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组情况(10 分)考核标准:能仔细组织本教研组两周一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的得 10 分;若组织不力,并每缺上一项内容的扣 2 分.6、每学学期随堂听课、评课不低于 20 节(10 分)考核标准:每学年随堂听评课不低于 16 节,课后及时进行评课,每缺一节或没有组织评议的扣 0.5.7、对本教研组的教学质量实施监控,有具体办法的措施(10 分)考核标准:每学年能对本教研组的重点年段进行期中质量监控,并及时进行反馈的得 10 分。8、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培育青年老师(10 分)考核标准:能履行教研组职责,仔细培育青年老师(每周对青年老师听课一至两节该老师业务能力进步较快的得 5 分;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不得分。)9、抓好本学科的各项竞赛,出成果,出人才(10 分)考核标准:根据学科特点,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校级竞赛活动的得 10 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10、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10 分)考核标准: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导处交给的一些临时工作的得 10 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欠一天扣 1 分;不能按质按量的视其完成情况酌情扣分。